根据《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和博士后工作发展需要,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队伍,加快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学科建设,据人社部(2009)107号文,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人力资源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决定,在我校新设口腔医学和药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开展博士后工作。至此,我校已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5个博士后流动站。
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新增博士后流动站建站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大对各个博士后流动站宣传力度,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博士后的培养质量,进一步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博士后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使用和培养工作,为推动我国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供稿: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