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3]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学期安全稳定工作,特别是“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努力维护安全、稳定、和谐、文明的校园秩序,经研究,现将新学期及“两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安全教育制度》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新学期,特别是“两节”前,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近期,新生入学,老生返校,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除了学校层面组织安全教育外,各学院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防诈骗(特别是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防盗窃、防网络谣言、防伤害、防火灾、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切实防范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别是对于各类新生,在“两节”放假前,各学院务必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重点是防骗、防盗、防交通安全(禁止乘坐“黑车”)、防人身伤害、防旅游安全等。
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针对师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面排查隐患,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自查与隐患排查。排查重点是: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房层及设施设备安全(含水、电、气、实验设备、危化物品)、施工安全、校车安全、防盗安全、网络安全、校园周边治安安全,以及可能对校园安全稳定造成影响的各类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等的安全排查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到人,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自行整改不了的,根据管理责任,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在中秋节与国庆节前,两个校区组织安全检查,江宁校区安全检查由管委会负责实施,五台校区安全检查由保卫处组织实施。
三、完善值班制度,切实提高应急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值班管理,值班人员提高值班效果,确保校园安全问题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同时加强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教育师生员工熟悉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所管辖的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逐一进行排查,排查工作要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细化排查责任人。
2、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了解师生中对校园安全管理、安全服务的建议与意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建议与意见,请一并发到保卫处邮箱(bwc@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