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3〕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为省第四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2013年新增选的“333工程”培养对象均可申请。申请对象原则上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1、2012年度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包括已获得资助且今年又增选为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今年不得参加申请。我校一、二、三层次各有一个指标。
二、请各有关学院根据《通知》(可从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下载)要求和推荐名额(见附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不得超报,并于6月28日前将《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二份)、《2013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份,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260字以内),以及其他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等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按规定要求贴上封面。联系电话:025-86862642,E-mail:szb@njmu.edu.cn
三、申请人需在30日以前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首页,通过申报系统栏中“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人事处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