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吸取近年来高校内发生的涉及危化物品的案件事故的深刻教训,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规范我校危化物品管理,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医教研及生活秩序。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宁公内(2013)29号] 文件精神,从5月中旬起,在我校开展危化物品清理整顿专项检查。
一、危化物品内容
本次危化物品清理整治专项检查的危化物品包括:各类放射源、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五类。
二、检查内容
1、学校危险品库房管理(资产处):
(1)购买危化物品许可证、进货清单、物品目录与库存剂量;
(2)领用记录、入库记录、每日检查记录;
(3)库房防盗防火设施与设备(防盗门、监控、报警等);
(4)危险品管理制度、危险品库房保管员岗位职责、库房管理应急预案、库房管理责任人与管理员名单、库房管理三级安全责任书(处长与科长签订)。
2、院系、实验室、研发中心危化物品领用、使用、返还管理、废弃处理(各学院)
(1)学院危化物品管理责任人(主要领导)、各实验室危化物品责任人、实验室到学校库房领用人名单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防措施等。
(2)领回物品登记记录、使用记录、返还、废弃物处理等记录,危化物品在实验室期间保管设备、地点、位置、数量等。
3、同位素室管理
(1)购买危化物品许可证、进货清单、物品目录与库存剂量;领用记录、入库记录、每日检查记录。
(3)库房防盗防火设施与设备(防盗门、监控、报警等);
(4)危险品管理制度、危险品库房保管员岗位职责、库房管理应急预案、库房管理责任人与管理员名单、管理三级安全责任书(院长与同位素室负责人签订)。
4、危化物品废弃物处理(资产处)
(1)规章制度、与处理公司协议
(2)废弃物处理地点、安防设施
三、检查程序
1、摸底了解我校危化物品的品种、储存场所、使用场所、使用单位(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状况。
2、检查我校危化物品使用管理的整个流程,包括:采购运输、安防硬件设施、管理制度、采购领用记录、责任人、应急预案等。
3、梳理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4、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市局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将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的形式全面组织检查验收。
5、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清查整治为契机,建立危化物品长效监管机制。
四、具体要求
1、我校危化物品管理全流程由资产处负责,各学院负责涉及到的相关流程,资产处与保卫处负责督查。
2、各学院按以上要求自查:5月底前。(各学院将各实验室调查表汇总后于5月30日之前送资产处物资保障科,仲为国86862721)
3、汇总小结会:5月底至6月初召开学校危化物品检查汇总小结会议。
3、各单位按以上要求整改:6月10日前
4、迎接上级检查:6月10日至30日。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危化物品管理,建档立章,坚决防止危化物品因管理不当而导致的各类案事件。
资产管理处、保卫处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