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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3
各院、部、处、馆、会、办、中心、公司、实验室、物业公司:
    为了保障学校放假前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月24日1月29日
    二、检查形式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检查采取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保卫部门督查,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学校在两个校区进行全面检查。江宁校区安全检查由管委会负责实施,五台校区安全检查由保卫处组织实施。
    三、检查内容与目标:
    1、防盗安全检查目标:办公室与实验室门窗安全牢固,钥匙管理严格,公有贵重物品保管措施得当,个人贵重物品及财物禁止放在办公室或实验室,离开房间房门上锁。学生宿舍各物管公司全面检查学生离校后宿舍门窗安全。
    2、消防安全检查目标: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保管得当,电线线路符合安全规定,放假离校时断闸断电,消防器材完好,假期中各施工单位动用明火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假期中留校学生及职工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及私接电线。
    3、其他安全检查目标: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确保假期中师生就餐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及时清除各类不良信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各单位做好假期中留校流动人口登记;加强施工安全检查,确保假期施工安全;加强水电安全检查,全面梳理校园水电网络与设施;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与教育,保障师生假期出行安全;加强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做好各方面调解与隐患排除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各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把好教育、宣传、检查、整改关。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不得误报、瞒报、漏报或迟报。
    2、要采取各种形式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严格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制度相应的应急预案。
    4、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五台校区由保卫处组织集中检查,时间为1月28日;江宁校区由管委会组织集中检查,时间为1月25日。
  
 
                                      南京医科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