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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学前后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31
各院、部、处、委、会、办、馆、重点实验室、中心、公司: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安2012)14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新学期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开学前后组织开展全校性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实安全整改措施,努力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开学前后全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王瑞新
    组员:周建伟、乔学斌、彭刚、张孝良、冯振卿、丁新农、李焰、徐珊、徐济达、邵海亚、孙厚纯、周志荣、陈春燕、朱东亚、张正东、达建、陈宁、王锦帆、姜柏生、崔焱、饶辉、李正、谢健、薛宇、臧延金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二、检查时间
   2012年8月30日至9月5日
    三、检查形式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检查采取各部门、各单位自查,保卫部门督查,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细致开展自查工作,学校在两个校区进行全面检查。江宁校区安全检查由管委会负责实施,五台校区安全检查由保卫处组织实施。
    四、检查内容
    1、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及电器使用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车辆安全、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和保管安全、危化品管理、施工安全、宿舍安全、网络安全、治安环境以及预防自然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各部门、各单位师生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及“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落实措施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作为治理隐患,预防事故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
    2、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自查方案,明确内容、要求、责任,规范方法和程序,深入细致地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报请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并报保卫处备案。
    3、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自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难点,彻底排查潜在隐患和存在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真正把消除隐患工作落到实处。
    4、五台校区集中检查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3日,江宁校区集中检查时间为9月3日。
    5、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情况填写《安全大检查记录表》(附后),并于9月7日前交保卫处备案。
 
 
南京医科大学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