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馆、会、办、中心、公司、实验室:
随着学校建设规模的迅速发展,校内科研、教学、生活电器设备不断增加,用电电器与线路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创建平安校园,不断增强师生的用电安全意识,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及《南京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电器、电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消除校园内的用电安全隐患,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电器使用规范、电器故障、电器安装规范、违禁电器使用等;电线布线规范、电线老化、电线超负荷、电线裸露、私拉电线等;各类电源插座完好程度。
2、重点检查空调、大功率实验电器设备、电线老化、私拉电线、违规电器使用、电源插座等。
二、检查部位:
1、校内所有室内与室外场所。
2、重点检查:实验室(含动物中心、同位素室)、宿舍、食堂、木质结构办公室、各类库房与机房、图书馆、各类监控室、学生活动中心、校内各类商店、各建筑工地等。
三、检查时间:4月18日至5月10日
四、检查方式: 按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自行组织检查与排查,学校室外公共部位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检查,有物管的楼幢由物业公司负责检查(明确使用单位的部位除外),学生宿舍违禁电器使用由物管与学院共同负责检查,校内租赁部位由出租单位检查,各建筑工地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五、整改方式:各单位发现安全隐患后自行整改,需要学校层面统一协调整改的送保卫处汇总,由学校统一制定整改方案。
六、其它: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细致排查,及时整改。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