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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31
各院、部、处、委、办、会、馆、中心、公司、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验动物安全和规范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科研质量。为加大实验动物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坚决杜绝各类实验动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令第45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 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医大科[2010]13号)精神,现就近期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国内外有关动物实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不良事件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实验动物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绷紧安全弦。要对进行动物实验的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的有关规定,扎实搞好清理整顿工作。从即日开始起,各单位要对实验动物安全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找出安全隐患,并针对性采取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要加强对实验动物的采购、运输、饲养、实验和回收处置等过程的规范管理,严格做好实验动物的安全检疫工作。要确保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操作,对实验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督查责任制,对本单位内的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防患于未然。
    五、对于因违反制度和规定进行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各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务必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科学技术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