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南医大人[2005]62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拟定2012年进人计划(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要求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制定计划时应考虑详尽,此计划经学校确定后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人员的录用原则上按照计划接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另行增加计划。
2.各单位对所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含专职辅导员)以报表形式分别申报(报表格式见附件1、附件2)。
3.各单位对所需毕业生须写明岗位、专业、学历、政治面貌、性别等要求,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将申报表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4.2012年招收的工作人员应为2011年、2012年毕业且未就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