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委、办、会、馆、中心、公司:
接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文件精神,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外来人员管理规定》,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容留、谁担保”的原则,现对学校外来流动人员进行梳理备案。
一、外来流动人员范围
1、各单位计划外用工人员;
2、各工程队施工人员;
3、各部门自聘人员;
4、各单位举办的短期进修班人员;
5、在校内租用公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
6、其它外来流动人员。
二、聘用时间范围
2011年7月1日至今,包括已离开的外来人员和工程队施工人员,及正在学校务工和施工人员。
三、梳理办法
1、人事处:提供学校聘用上述外来人员档案材料;
2、后勤管理处:提供各施工公司或工程队外来人员档案材料;
3、资产管理处:提供各施工公司或工程队外来人员档案材料;
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各施工公司或工程队外来人员档案材料;
5、保卫处:提供各施工公司或工程队外来人员档案材料;
6、怡达服务公司和康达公司:提供聘用上述外来人员档案材料;
7、各学院:提供聘用上述六类外来人员档案材料;
8、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各部门、各中心:提供上述六类外来流动人员档案材料;
四、提供档案内容与材料
1、详见附后表内容。
2、上述六类外来流动人员中的“正在校内务工、施工、学习等外来人员”,除填写附后表格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统一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可以督促工程队负责人统一收齐后直接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梳理工作时间
请学校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安排专人负责。档案表格材料统一上报到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截止时间为9月13日。联系人:方亮,15951896119
六、备注
请各单位在以后用工中,根据上述要求及时把外来流动人员档案材料报保卫处备案。
南京医科大学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