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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03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任相当于教授(国外可放宽到副教授)职务;
    3.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本领域最核心的刊物上发表重要学术、技术报告;
    4.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
    5.为实施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创建或提升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所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6.2010年1月1日以后由学校引进,或虽尚未到校工作,但能在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
    二、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为2人。
    三、支持政策
    经省人才办组织专家评审,入选2011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享受以下政策:
    1.每人100万元创新创业资金资助。获得2010年度省政府“特聘教授”资助资金的,每人资助64万元。
    2.优先推荐进入省“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 申请人认真填写《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同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专利等知识产权及所属权证明,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情况,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引进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2. 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申报,并于5月18日前把申请人填好的《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及相关附件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3. 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推荐评审,确定我校申报人选。
    4.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将申报书打印并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2份),于6月3日前交人事处,联系人:邹志钢 联系电话:86862642。
 
人事处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