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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门面房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1-03-29
    南京医科大学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学校五台校区研究生公寓楼门面房进行招商,欢迎有实力的商家前来洽谈承包租赁事宜。
    一、招商内容:
    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研究生公寓楼门面房1~4层(可以整体租赁或按楼层租赁)。
       一层:面积约500㎡。
       二层:面积约680 m2
       三层:面积约400 m2
       四层:面积约400 m2
    二、招商基本要求:
    1、 承租户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之有关规定。在校园内的一切经营、生活等活动服从学校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 承租户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收、安全等方面的民事责任和一切法律责任。
    3、 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承租户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学校许可,不准从事餐饮、卡拉OK、网吧等学校认为影响学生生活和污染环境的经营活动。
    4、 按合同约定的方法、用途及性质使用承租物,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配置。装修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自理。
    5、 承租户营业时间必须获得学校认可。
    6、 严禁承包户转包、转租。
    7、 承租户独立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职责,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承租户承担。
    8、 室内的水电管线、灯具、插座、开关、龙头阀门、空调内机、门窗玻璃、墙面等交由乙方使用的设施均由乙方维修。
    9、 承租户必须承担以下费用:
    (1)         租金:实行有偿租用。租金根据承租房屋包干收取。采用先付后租的原则,在每年合同约定时间预付下一年全年租金。承租户另需交纳数额相当于半年租金的保证金。
    (2)         物业管理费:根据政府及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3)         水电费:根据政府及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10、            房租计算起始时间为:房屋移交之日起。
    11、            承租期限:承租人自报。
    三、投标须知:
    1、        投标商家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必须确认本招商公告书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公告书要求的标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 投标商家若对招商公告书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1年4月15日17︰30前提出,我们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解答。
    3、 标书领取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17:30前。
    4、 投标商家应按招商公告书要求编制标书,并按招标日程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否则将以自动弃权处理。
    四、标书要求:
    1、 标书4份,采用A4幅面。内容必须包括:
    (1)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个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企业或个人经营业绩简介;
    (3)       投标承租地点及经营范围等相关内容简介;
    (4)       承租报价书必须按投标报价表填写(见附表):
    2、 投标商家应将标书密封后盖章,按规定时间自带到指定地点。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3、 投标时商家要带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到招标现场。投标人不是承租人的还需提供承租人授权委托证明。
    五、标书送达时间地点:
2011年4月30日下午17:30前南京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六、开标议标:
    (1)学校成立评标小组;
    (2)评标小组对投标商家报价情况综合评估、确定拟中标商家或中标商家。
    (6)书面通知中标商家,签订合同。
    七、招标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综合评比原则。招标小组根据投标商家的报价、经营范围、商家信誉等进行综合评比。
    3、保密原则。开标会前招标小组成员不许询问投标商家的报价,招标期间招标小组成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将评标意见和商家投标信息传给其他人员。
    4、集体决定的原则。中标商家由招标小组集体决定,所形成的招标结果招标小组成员要签字予以确认。
    5、对投标商家不作解释的原则。
 
 
    联     人:曹萍
    联 系 电 话:86862955
    招商公告书、报价表下载网址:http://www.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