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10年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请各部门、各学院根据上述放假通知做好相应的工作调整安排。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注意防火、防盗。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适当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日生活。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清明节”教工班车时刻表.doc
附件二:“清明节”学生班车时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