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相关废弃物产生实验室
根据环保局的要求,实验室废弃物库房要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请各实验室认真做好废弃物登记本的记录,并填写废弃物交接单,废弃物专用箱要用胶带密封,贴废弃物专用标贴。接受时间变更为:
1. 江宁校区每周一、三、五下午1:00—4:00,地址:逸夫楼负一层。库房管理员:夏师傅,电话:15951832093。
2. 五台校区每周五下午2:00—4:30,地址:5号学生宿舍前平房门口。库房管理员:徐师傅,电话:13770317936。
请严格执行废弃物包装的要求,履行交接手续,不乱丢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要有专人管理。现废弃物库房已安装监控若发现不按约定时段乱放,引起校园污染事故的发生,将追究当事人和实验室的责任。
附件:废弃物包装的要求.docx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