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7年度五台校区停车审核及缴费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2

各位教职工:

  自即日起办理2017年度五台校区机动车停车审核及缴费手续,现通知如下:

  一、办理2017年度停车审核及缴费手续的车主必须符合《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机动车管理办法》(南医大保〔2016〕2号)的规定条件。

  二、已经办理2016年度停车审核及缴费的车主:
  需要办理2017年度包年停车的车主,请携带2016年的缴费凭据到五台校区保卫处202室办理续费手续,须一次性缴纳12个月的包年费用;
  需要办理2017年度包时停车的车主,请携带本人或配偶的相关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至五台校区保卫处202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没有办理2016年包年或包时停车的车主,如申请办理2017年度包年或包时停车,请按照《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机动车管理办法》及《关于办理五台校区机动车停车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参见保卫处网页)的要求,携带申请材料(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停车申请表、驾驶证、行驶证、工作证等)至五台校区保卫处202室办理有关手续。《五台校区停车申请表》可在校园网保卫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下载。

  四、办理停车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6日下午16:00。

  五、有关联系人及电话:五台校区徐老师 86862649、86862650。


                                             南京医科大学保卫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