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 11 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4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江苏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江苏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江苏青年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努力奋斗,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 11 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于 2016 年五四期间举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 14 周岁、不满 40 周岁(1976 年 5 月 1 日-2002 年 4月 30 日出生),我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江苏籍青年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江苏工作 2 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

  2.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踊跃投身建设新江苏伟大实践,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

  二、申报名额

  申报人选、集体由各市级团委、青联对照条件自行组织申报。同时,团省委网站将提供推荐表格下载(http://www.jiangsugqt.org),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社会团体和部门积极推荐合适人选。各市级团委、青联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提名 1 个“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申报集体应在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

  三、申报要求

  1.精心推荐人选。各单位既要重点关注推荐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注意推荐社会组织、新媒体从业青年、新生代农民工或归国留学青年人选,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2.严格审核考察。各市级团委、青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和严格政审,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青年群众、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在人选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政审材料。凡有违法违纪、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行为的个人不能参加评选。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安全生产、环保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3.认真填报材料。督促、指导申报人、集体如实填写《第11 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1)或《“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1),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的,还需填报第 11 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附件 3)。

  4.把好时间进度。请于 2015 年 3 月 7 日前按照规定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见附件 5)报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 A4 纸黑白打印即可。

  联 系 人:季婕颖

  联系电话:025-86869731

  电子信箱:twzzb@njmu.edu.cn

  办公地址:行政德馨楼B128

附件1:第11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第11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事迹简介(样本).doc

附件3:第11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doc

附件4:第11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申报材料列表.doc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