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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安〔2015〕10号)文件及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苏消委〔2015〕21号)文件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各学院、部门要深刻认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领导,针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认真全面梳理寒假期间安全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确保部门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放假前,各学院、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排查出影响学校平安的各类安全隐患。检查要全面覆盖,要不留任何安全死角,不遗漏任何检查部位;同时要突出重点,重点排查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办公用房、实验室、图书馆、配电房等场所。排查的重要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电器与线路、危险品管理、各类燃气管理、防盗安全、食品安全、用水用电安全、施工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对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对本部门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应书面告知有关部门,力争做到部门安全无虞。放假前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在两校区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同时对各学院、部门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学校假期平安。

  三、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对学校各类危险化学品及相关库房、大型仪器设备等进行安全督查及隐患排查,各管理和使用单位对易燃易爆物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等要专人负责,严加保管,防止发生物品被盗等意外事故。对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要在门上贴好封条,钥匙由专人保管。

  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对两校区的电气和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测。组织专人对合同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包括饮食卫生安全和施工安全,加强对工程安全及施工工人的管理,各类集中维修、装修等施工工程需报保卫处备案,施工工人需填报“流动人员登记表”。

  各公司与物管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加强安全管理,重点是生产安全、饮食安全、施工安全、宿舍安全等。各学生食堂、东苑餐厅在放假期间要对油烟管道等进行清洗和维护。放假的餐厅要关好煤气水电等,对于不能断电的冰箱等要安排人员定期检查或值班。学生宿舍各物管站在学生离校后要对宿舍进行检查,确保断水断电。

  各学生单位要了解掌握假期离校学生的去向,要将留校学生信息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同时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对学生假期留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要求留校学生要特别注意学生公寓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不要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酗酒滋事、留宿外人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留校学生入住公寓的安全管理和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做好放假离校前的安全管理工作,放假离校时,关锁门窗、关闭电源,办公室、实验室、宿舍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

  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各学院要在学生离校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是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各类事故,尤其是注意往返学校途中的交通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醒学生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票,乘坐合法运营车辆,不乘坐无证“黑车”,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开学后,各学院要及时对学生开展开学初安全教育,督促提醒学生将大量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防失窃。对于假期留校学生,有针对性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确保学生假期平安。

  各部门、学院假前要提醒本单位教职工,外出时要认真选择设计安全线路,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自驾车的教职工出行前要注意检查车况,不要疲劳驾驶,尽可能不要选择恶劣天气出行。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岗位值班责任,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保持联络电话畅通,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注意掌握校园安全动态,发现问题或苗头及时反馈并妥善处置。联系电话:五台校区:86862110;江宁校区:86868110。

  请各单位在安全自查后将小结发送保卫处。保卫处邮箱:bwc@njmu.edu.cn,联系电话:86867131。


保卫处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