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的委托,我厅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11月2日至12月18日,对陈琪同志2010年4月至2014年4月担任南京医科大学党委书记、2002年1月至2014年4月担任南京医科大学校长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审计组联系人:朱江
审计组联系电话:13913895885
审计组办公地点: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图书馆5楼贵宾接待室
特此公示。
江苏省审计厅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