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教育部联合中央有关媒体,在第31个教师节前开展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表彰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15〕5号)精神,在我校开展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请各二级党组织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二、推荐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名额:教育部下达我省2个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名额。教育厅下达我校1个推荐名额。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名候选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四、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4月29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文档(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
1.《2015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1)。
2.推荐人选彩色正面照片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2/3,无斑点、瑕疵及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部门)”。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并注明推荐人选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详实、事迹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联系人:陆铭,五台校区行政楼112办公室,联系电话:86862023,邮箱:mlu@njmu.edu.cn。
附件1: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5 4号).pdf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15﹞5号).doc
组织部 人事处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