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校历安排,结合各项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安排
1.学生:1月17日至2月27日放假,2月28日报到注册,3月2日上课。
2.教职员工:1月24日至2月25日轮休,2月26日上班。
各研究机构、后勤单位、附属医院作息时间视本部门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在培养单位、实习基地的学生安排以所在单位的要求为准。
二、相关要求
1.做好重点工作谋划落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紧扣学校战略部署,系统谋划“十五五”规划与2026年重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2.做好学生管理。细化学生离校和返校安排,统筹安排好留校学生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文化等活动;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与自救自护能力。
3.做好工作安排和请假报批。轮休期间,教职员工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好假期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加强教职工请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4.做好后勤保障和安全生产。服务保障部门要加强餐饮服务,提升餐饮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加强假期校园用水用电保障,做好重大雨雪等突发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等活动;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后勤生产安全等各项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统筹校园基建工作,压实安全责任。
5.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根据学校《值班工作细则》,学校总值班及各专项值班在日常值班基础上,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安排;各二级单位实行工作日值班制度。全体值班人员要根据学校值班工作要求,严守值班纪律,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格落实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6.请各单位于1月19日下班前通过融合门户“值班上报”应用报送本单位寒假轮休安排。
校长办公室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