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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十一批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2

各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我校今年继续开展校聘特聘教授遴选工作,现就第十一批校特聘教授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按照南医大人〔2014〕48号《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遴选与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校人事处网页)。

  二、聘任程序

  1.凡符合应聘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上报有关材料,由各学院对照《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遴选与管理办法》中“第三章 应聘条件”进行审核,将符合应聘条件的申报者向学校推荐。

  2.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对应聘材料进行评议。

  3.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对应聘人选进行会议评审,组织应聘人竞聘答辩,推荐拟聘人选。

  4.校务会对拟聘人选进行审议,通过后由校长聘任。

  三、材料上报和时间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申请表》纸质表格一式3份、电子版;《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份,其中包含学历学位证书、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批件、论文论著、专利授权书、获奖证书等,以上附件材料提交复印件。

  请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校人事处。联系人:陆铭,邹志钢;联系电话:86862023,86862642;Email:szb@njmu.edu.cn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