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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江苏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江苏青年的精神品质和时代风貌,激励全省广大青年勇于创业创新创优,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而努力奋斗,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第10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5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本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江苏籍青年和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江苏工作2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
2.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踊跃投身建设新江苏伟大实践,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
二、表彰名额
“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人数为10名。
三、有关要求
1.精心推荐人选。“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由各市级团委、青联对照条件自行组织申报。各团市委申报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其他市级团委申报人选不超过1名。各单位推荐时既要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也要注重突出基层导向,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申报前,要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严格的政审,并提供政审材料。同时,团省委网站将提供推荐表格下载(http://www.jiangsugqt.org),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社会团体和部门积极推荐合适人选。
2.认真填报材料。督促、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第10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其中,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必须填写本人的主要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本单位或当地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证明;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院”院士或其他重要社会兼职的需在“学习和工作简历”一栏内注明。同时,市级团委要在申报人2000字事迹材料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申报人主要事迹简介(500字以内,见附件2),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
3.严格审核考察。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的,需填报第10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见附件3)。凡有违法违纪、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行为的个人不能参加评选。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安全生产、环保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4.把好时间进度。请于2015年3月24日前按照规定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见附件5)报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联 系 人:王晓丽
联系电话:025-86868056
电子信箱:twzzb@njmu.edu.cn
纸质材料交送:江宁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附件:
1.第10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
2.第10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事迹简介(样本).doc
3.第10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doc
4.第10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表.doc
5.第10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doc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