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倾斜。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一般从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人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推荐名额
2015年国家百千万工程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1人。各学院限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请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拔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
(一)相关表格。(1)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份,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个人版生成,软件可以从东方智辰公司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人社部“百千万人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栏下载。(2)附件材料1份,内容包括近5年发表的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二)电子数据文件。文件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一人一档,文件后缀名为:“.RPU”。
请各学院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并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诚
联系电话:025-86862642
电子邮箱:cshi@njmu.edu.cn
人事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