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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9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为省第四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2013年新增选的“333工程”培养对象均可申请。申请对象原则上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第四期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包括已获得资助且又增选为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今年不得参加申请。我校二、三层次各有四个指标,其中三层次各学院限报2人。

  二、请各有关学院根据《通知》(可从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下载)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3月2日前将《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二份)、《2013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份,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260字以内),以及其他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等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按规定要求贴上封面。联系人:史诚,联系电话:025-86862642,E-mail:szb@njmu.edu.cn

  附件1: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doc

  附件2: 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 材料袋封面格式.doc

人事处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