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4]104号)的要求,南京市即将启动2015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留学回国人员,2013年1月1日以后新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我市创办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人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为本单位学科/技术带头人,或带头人后备培养对象,能独立主持研发工作,技术创新能力强,回国工作后未享受过国家或省、市人才政策(计划)资金支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资助项目类别
2015年资助项目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
1、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项目。主要资助留学人员从事与我市产业规划要求相一致的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流程
1、本次申报采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WebRoot/)进行网上申报。
2、访问系统后,请点击“单位登录入口”(如遇“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提示,请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首先输入VPN网关账户/密码(高级账户与下级账户共用)登录网关,然后输入账户/密码登录系统。
3、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内帮助文档,也可与人事处联系。
4、有意申报老师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86862642,或发送邮件至szb@njmu.edu.cn,索要账户信息,以便完成网络注册、基本信息录入并自行进行网上申报。
四、报送材料
1、系统报送后,各单位须同时提供以下申报纸质材料:①《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②申报人海外留学经历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2、获得2014年度择优资助经费的单位须同时报送2014年度经费执行情况总结,一式两份(附件2)。
四、其它
1、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1月26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史诚;电话:86862642;邮箱:szb@njmu.edu.cn
附件1: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附件2: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项目执行表.doc
人事处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