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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批电子仪器设备报废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11-12

  近期我校将对一批报废的电子仪器设备进行处置,诚挚的邀请具备一定资质且有意参与的单位前来参加。请参与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与者必须是具有省环保厅核准认定的回收处置电子废弃物的资质单位。

  二、参与单位请带好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正本一份及相关资质证明,出具由法人代表签字授权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不符合条件者,拒绝参加竞标)。

  三、报名时间与地址:2014年11月13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候),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资产处固定资产科。(联系电话:025-86862720,联系人:陶老师)。 

  附件1:2014电子废物清册(电脑).xls  

  附件2:2014电子废物清册(空调).xls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