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委、会、办、馆、重点实验室、中心、公司:
新学期伊始,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障新学期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开展,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学期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4)2号]文件精神,现在全校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要求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学期初的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各部门、各单位自查,保卫部门督查,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细致开展自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与重点
1、加强消防安全、防盗安全、水电气使用与管理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危化品管理、校车安全等安全隐患的检查。检查重点部位包括实验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各类库房等。
2、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与法制教育。主要包括防火、防盗、防诈骗、危化物品管理、心理安全、交通安全等,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其他
1、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学期初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需要主管职能部门协调的,及时报请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并报保卫处备案。
2、检查时间为2月26日至3月4日,3月5日前各单位将自查结果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传保卫处汇总。
南京医科大学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