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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8

相关部门、学院:

  高等教育统计工作是制定教育政策、编制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教育科学决策、管理、研究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2017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原则

  高基报表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我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我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制定、财政经费拨付和项目申报等。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每个数据都有相应的支撑,保证所有填报数据准确、真实、可查。

  二、填报部门及任务分工
  
  本次统计工作主要涉及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学工处、教务处、团委、科技处、资产处、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国教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体育部、图书馆等有关部门。具体分工情况见《2017年高等教育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填报要求

  1.高基报表填报说明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请各部门负责填报人员在填报前认真阅读《2017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填报要求》(附件2)和《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3),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2.统计数据时段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3.各部门所填报内容务必与2016年数据保持连续性,如今年主要数据增减比例过大的,须书面说明原因。

  4.各有关部门务必于11月6日前将《南京医科大学高基表汇总》(附件4)本部门对应报表填好并打印。电子版文件名修改为本部门名称,发送至邮箱:xl@njmu.edu.cn,打印的纸质统计报表及相关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档案馆(江宁校区德馨楼C101综合档案室)。

  5.各有关部门提交汇总数据后应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便核查。
  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档案馆。联系人:谢亮,联系电话:86869091。

  

  附件1:2017年高等教育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2:2017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填报要求.pdf
  附件3: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说明.docx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高基表汇总.xlsx  



                                            校长办公室   档案馆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