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基地: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办高函﹝2016﹞17号文件要求,各高校需要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其中部分数据需各学院、实验室协助填报,具体表格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已发送各相关人员)。
请各学院、实验室于2016年9月23日前将实验室信息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wct1983@njmu.edu.cn 。若有疑义,请与吴春涛联系,电话86869285,13851716986。
附件1:苏教办高函﹝2016﹞17号.doc
附件2: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docx
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19日